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全文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的管理,保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本办法。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的管理,保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本办法。
法律分析:为了培育、规范矿业权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和《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制定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循本规定。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登记以下矿产资源的采矿许可证:国家规划矿区和对经济具有重要意义的矿区内的矿产;领海及中国管辖海域的资源;外商投资开采的矿产;以及列入附录的特定矿产。
农村非法开采石头向谁举报
1、国土资源管理机关或公安机关,私自开采山石属于属法行为,可以向国土资源管理机关或公安机关举报。如果影响了正常的生活也可以向法院提超凡侵权诉讼。矿产泛指一切埋藏在地下(或分布于地表的、或岩石风化的、或岩石沉积的)可供人类利用的天然矿物或岩石资源。
2、法律分析:对于非法(违法)采矿,属于违法行为,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渠道投诉、举报、控告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一是向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投诉、举报或控告。二是对有可能触犯中国的相关法律的规定,涉嫌非法采矿罪,如果有充足的证据也能够去直接向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投诉、举报或控告。
3、法律分析: 私自开采山石属于属法行为,可以向国土资源管理机关或公安机关举报。如果影响了正常的生活也可以向法院提超凡侵权诉讼。矿产泛指一切埋藏在地下(或分布于地表的、或岩石风化的、或岩石沉积的)可供人类利用的天然矿物或岩石资源。以此定义,山石也属于矿产资源,应按矿产资源法进行管理。
购买非法采矿的矿石如何定罪
法律分析:如果是向他人定购,在开采的,有可能构成非法采矿罪等。如果是人家采矿之后再收购的,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非法买卖国家国矿产资源可能涉嫌非法采矿罪。开采挖石犯法。石头属于矿产资源,是国家的。必须要办证。清理碎石不犯法,开采石头犯法。在中国,所有土地都是国家所有,政策说的承包那是给予个人的使用权。不是财产拥有权。
犯罪。明知是他人非法开采的矿石而予以收购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行为人收购非法采矿的矿石,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未经许可非法采购矿石构成非法采矿罪。
非法开采砂石罪的定罪标准是在没有办理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在5万到10万元以上的,如果非法开采矿石并且造成有人死亡的话,量刑标准通常是3年以上到7年以下有期徒刑,单位涉嫌非法开采砂石罪的,普通员工不承担责任。
非法采矿破坏资源的价值达到五至十万元以上的可以立案判刑。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是要根据非法采矿造成的资源损坏价值来决定是否立案追诉的。破坏资源价值五至十万以上、未经同意采矿还有其他违法行为的都应该立案。
非法采矿罪构成条件有哪些
非法采矿罪构成条件有哪些(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矿产资源和矿业生产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非法采矿,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
非法采矿罪构成要件如下: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矿产资源和矿业生产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非法采矿,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
非法采矿罪,是指违反矿产资源保护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行为。
一)本罪的客体要素主要涉及国家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所制定的对矿产资源及矿业生产活动的管理措施,以及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权益。本罪的侵害对象则涵盖矿产资源,这是指在地壳运动的长期过程中所形成的,深度蕴藏在地壳内部的,可以为人类生产、生活提供各类所需矿物质的总体概括。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非法采矿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下面四点:第一,在客体上,本罪侵犯的是双重客体。
破坏性采矿罪的客体要件是侵犯了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客观方面的表现是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开采矿产资源,造成了矿产资源的破坏,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犯罪和单位犯罪,破坏性采矿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只能是故意。 哪些条件会构成破坏性采矿罪?(一)客体要件。
国务院发布和批准发布的地矿行政法规
根据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或者授权,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有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勘查区块登记办法、开采登记办法、两权转让办法、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补偿费征收规定等;经国务院批准由主管部门发布的有资料汇交办法等。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宪法是我国地矿行政管理法律体系的统帅,矿产资源法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确定了地矿行政管理法律体系的基础,国务院发布和批准发布的地矿行政管理法规、以及部门和地方颁布的地矿行政管理法规和规章等都是以上述法律为准则建立的配套措施、制度。
经过10多年的努力,已基本建成了以宪法为统帅,以矿产资源法和相关法律为基础和准则,以国务院发布和批准发布的地矿行政管理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颁布的地矿行政管理法规和规章为配套措施、制度的地矿行政管理法规体系。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国务院发布的《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建材及非金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内从事建材及非金属矿开采的全民所有制矿山企业(包括有矿山的单位,下同)。
年《国务院关于整顿矿业秩序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所有权的通知》下发后,在国务院直接领导下,由国务院地矿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大规模的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在全国范围内展开,经过整顿矿业秩序有所好转。
地质环境行政管理是指地矿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公务人员,依据宪法、矿产资源法、水法、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国务院赋予的地质环境保护管理职能范围内,采用法律、经济、技术、行政、教育等手段或措施,对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活动中的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的管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矿山条例
1、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矿产资源开采管理在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开采活动需首先向县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办理采矿登记手续,获取采矿许可证。特殊情况如工程建设项目内的建材开采、公益建设、生活自用和抢险救灾等,无需办理采矿登记和领取采矿许可证。
2、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探矿权的转让规定在第四章中详细阐述。探矿权人完成最低勘查投入后,若需转让,须依法获得批准,允许将其权益转让给他人,这是第三十三条的主要内容。
3、广西壮族自治区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了详尽的规定。在第五章中,着重强调了矿山安全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县级以上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必要时,会设立专门的矿山安全监督机构或者配备矿山安全监督员,他们负责监督法律和办法的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