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农业、采矿业、制造业准入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商务部最近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等文件。这些政策文件在农业、采矿业、制造业等多个领域进一步放宽了市场准入,鼓励外国投资者。
2、二是放宽农业、采矿业、制造业准入。农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的规定。采矿业领域,取消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钼、锡、锑、萤石勘查开采的规定。制造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宣纸、墨锭生产的规定。三是继续发挥自贸试验区开放“试验田”作用。
3、放宽农业、采矿业、制造业准入 农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的规定。采矿业领域,取消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钼、锡、锑、萤石勘查开采的规定。制造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宣纸、墨锭生产的规定。同时,将继续发挥自贸试验区开放“试验田”作用。
4、一是缩减负面清单。将在农业、采矿业、制造业、服务业领域推出更加开放的措施,允许更多领域实行外资独资经营。目前,已经启动了再次修订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工作,在去年已经较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的基础上,今年将进一步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继续在自贸试验区进行扩大开放的先行先试。二是扩大正面鼓励。
外商投资企业投资的公司是内资还是外资?
法律分析:外商投资企业属于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属于中国企业,所以其再投资设立的公司属于内资企业。所谓内资企业是指以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国内个人资产投资创办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和股份企业等五类。
若外商独资企业属于投资性公司,其在中国设立的公司将被视为外资企业,并需按照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程序和要求进行报批。 如果外商独资企业并非投资性公司,而是一家普通的外商投资企业,那么它所设立的公司将被视为内资企业。
如果外商独资企业是投资性公司,其所投资的企业应被视为外资企业,并按照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另行报批。 如果外商独资企业不是投资性公司,而是一家普通的外商投资企业,其所投资的企业应为内资企业。
投资性质:外商投资企业再投资设立的公司,依法属于内资企业。内资企业指的是以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国内个人资产投资创办的企业,涵盖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和股份企业等五类。 分类与税收:按照投资来源,中国企业可分为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两者适用不同的税收政策。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和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仅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有三种形式: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比例有法定要求;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
福建省外商投资矿山企业采矿登记管理办法
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开办的外商投资矿山企业不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福建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是外商投资矿山企业办理采矿登记手续的管理机关。第五条 拟举办开采矿产资源的中外合资、合作矿山企业,按现行审批外商投资企业的权限,由中方合资、合作者办理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手续。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的管理,保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本办法。
外国人能在中国开矿。根据三资企业法和《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中国政府允许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举办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并按照中国法律规定的设立和登记程序成为中国法人。
矿山开采和治理规划,经矿管部门认可或批准后,作为监督管理依据。第十五条 国有矿山企业提出的三率指标,经矿山企业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非国有矿山企业提出的三率指标,经矿山企业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矿管部门批准。
采矿许可证发证机关是矿登记管理机关。采矿许可证是采矿权人行使开采矿产资源权利的法律凭证。由采矿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授予采矿权申请人开采矿产资源的许可证明。采矿权许可证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由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的权限颁发。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的管理,保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矿产资源开采秩序,促进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