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开采石头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开采石头需要矿山生产许可证,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矿长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营业执照,到安全管理局进行审批,到国土资源局办开采证,到环保局进行测评,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在当地乡镇政府向县发改委打报告备案、税务登记。
开采石头山需要的手续如下:地质勘察;可行性研究阶段,申请划定矿界;安全预评价;申领采矿许可证;设计阶段;设计审查并进入建设期;基础建设阶段;安全验收评价;验收审查;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工商部门名称审核:首先,企业需向工商局提交名称申请,并通过审核。股东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个人则只需携带身份证即可单独申请。 国土资源局办理开采证:接下来,需向国土资源局申请开采证。该证明确了企业可以开采的具体范围和所需原料等关键信息,至关重要。
采石场在前期需要到城管及规划部门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办探矿证,有了此证才有了探采权。接下来进行储量及成分的探采,这项工作完成就可通过上述办理城管及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办开采证。
在农村开采石头需要开办采证,办理相关的手续,这样才能避免被取缔。
开采石头山需要公司的营业执照,安全预评价,申领采矿许可证等。具体手续如下: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如矿界批复、储量核查审批报告、初步开采利用方案批复等。到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根据已批复的初步开采利用方案,进行安全生产预评价。
越界采矿典型案例
凡以营利为目的开采上述及其他矿产资源的单位、个人,均应按照矿产资源法及其配套法规的有关规定办理采矿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矿产品均应按照《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其他类似情况可参照本文件精神办理。
深入开展“矿山百日执法”等专项活动,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发、超层越界开采、非法转让矿业权等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累计出动执法人员900余人(次),车辆600余台(次),摧毁非法采矿点120余处(次),拆除、收缴发电机组等大型采矿设备37台、水泵等小型设备100余件,办结矿产资源违法案件108宗。
县 ( 市) 、市( 地)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本部门立案查处的重大典型违法案件特别是无证开采、越界开采、非法转让矿业权、违法审批发证等案件,逐级上报省 ( 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省 ( 区、市)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遴选重大典型案件报部。 (五) 切实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
定期公告安全生产周期在1000天以上的井工矿井,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经验交流,适时召开全国班组建设工作会议,每年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评定和命名,抓好本质安全型矿井试点,举办安全文化建设论坛,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为企业创造学习交流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