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矿业企业进行海外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需要规避和防范哪些法律风险...
①项目所在国法律环境风险,中小企业一般对海外投资项目所在国法律不够了解,自己的法律人员(或法律顾问)一般不熟悉海外项目国的法律∞中小企业要清楚项目所在国法律对外资的市场准入、对油气和矿业资源投资的限制、税收、聘用当地员工及工程物资份额要求、环保要求等,能够合法、合规处理纠纷。
公司股份出让的真正原因和动机及其合法性、矿产使用许可证的效期、许可证被收回或取消的实际状态、公司股东在其所有的股份上设定负担、公司在企业之间的融资行为、公司可能未公开的补偿或赔偿第三人的协议再到公司所有财产权属登记上的瑕疵等,都会给投资人带来法律上的负面后果甚至灭顶之灾。
政策法规风险,主要是指由于地方政府对矿业开发的重视支持程度、监管力度和管理水平、土地使用权政策和矿产品进出口政策等方面的变化,给矿业投资项目带来的风险。具体包括如下指标。 政权更迭风险指数:分为三级(最高风险得分为9);风险水平低,0~3分;风险水平一般,4~6 分;风险水平显著,7~9 分。
中国对俄罗斯矿产投资的法律风险防范
1、对俄罗斯矿产投资的法律风险是指,投资人在决策和进行具体投资行为时因自身人文、法律准备不足和对东道国投资的人文、法律环境缺乏系统调查和对策而导致的法律不利后果发生的可能性。法律风险与经济、政治风险是紧密相连的,因为经济、政治因素的恶变都可能导致法律风险。
2、知识产权风险,在全球化发展的浪潮下,俄罗斯与世界经济形成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同时俄罗斯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也得到飞跃式发展。物流风险,俄罗斯国土幅员辽阔,中国企业对俄罗斯的投资有大量的实物商品交易,落后或不配套的交通基础设施给两国经贸往来及中国企业在俄发展形成阻碍。
3、总则阐明了本法律的立法依据及有关矿产资源的法律体系、本法律的适用范围、与联邦主体法律相比的法律地位、在与矿产资源有关的其他情况下本法与相关法律的衔接。
4、国内是不可以买俄罗斯股票的,即使是用户通过某种渠道买到,那么资金也是不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因此在国内不可以购买。如果是去俄罗斯开户,那么需要先在国内翻译并公证中国护照,接着带着护照和翻译件去银行开银行账户,然后把卢布存入银行账户,找券商开股票账户即可。
5、十几年来我国对俄罗斯在能源立法领域的探讨甚少,在能源法专业水平上的研究几乎是空白。为了顺利开展对俄罗斯石油天然气的能源合作,我们需要在矿产法领域里展开研究,拿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形成专业化的、有实务操作能力的法律人才队伍,以提高中国能源企业在投资东道国防范法律风险的能力。
6、还应分析全球金融危机对俄罗斯等国及我国矿业发展的影响,把握好俄罗斯等相关国家的政策导向。对于中国企业而言,投资对象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直接决定投资的可行性,要进行深入的研究,预测环境发展的趋势,找出对我国矿业企业“走出去”的有利因素与不良影响等,只有这样。才能制定出比较可行的投资战略和实施步骤。
韩国海外矿业资源开发战略的启示
1、近半个世纪以来,韩国的钢铁、汽车、造船、电子等重工业迅猛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量逐年增大,但其本国的矿产资源供应远远不能满足其需求(见图1)。韩国政府和企业采取贸易进口、买断矿山、独立或合作开发等多种途径,积极利用境外矿产资源以弥补本国资源的不足,不断参与全球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和再分配竞争。
2、综观世界上矿业发达国家的矿业管理、矿产资源保护经验,如美国的石油基地储备战略、原苏联实施的行政加技术管理、印度尼西亚的合同管理都有其共同的特点:明确规定矿产资源国家所有;勘探、开采许可证管理相当集中;开发监督相当广泛、深入;对矿业违法活动不但要进行严厉经济处罚,有的甚至责令停止,而且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3、第三,资源面临严重短缺,而资源的综合利用率、产出率和回收率严重偏低;经济粗放型增长的模式并没有改变,而资源消耗却迅速增长,对国外资源和矿产品市场的依赖程度明显加大,矿产资源粗放型开发与可采资源储量相对不足的矛盾越来越尖锐,重要矿产资源供应对经济发展的“瓶颈”制约日益凸现,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4、二)扩大我国与独联体国家在矿产领域的经贸合作 通过对独联体国家矿产资源形势的梳理和分析,我们进一步认识到,我国与独联体国家在矿产勘查开发和贸易领域开展广泛合作的条件十分有利,前景相当广阔。
采掘业的全球采掘业对外直接投资的趋势及启示
三)投资方式:跨国并购成为推动全球采掘业FDI增长的主要方式。与20世纪90年代后期的信息技术行业跨国并购浪潮相似,当前跨国并购浪潮集中在采掘业领域。这一趋势主要由全球采掘业公司利润的持续增长和股票价格的上扬所驱动。
尽管与制造业和服务业相比,这一比重仍然较低,但是考虑到矿产资源价格持续走高,采掘业利润较为可观,因此全球采掘业FDI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从全球采掘业FDI的参与主体来看,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愈发重视这一领域。
采掘业的特点是以自然界的天然物质为劳动对象,其产品是制造业必须的原材料;建设周期长,投资大,产品运输量大;矿床资源的有限性。发展采掘工业必须考虑其资源、储量、品位、赋存条件及其分布、国家急需程度、所处的交通地理位置,以决定其合理的开采规模、年限和开发时序。
海外矿产勘查投资决策前要回答的问题
他们投资高风险的矿产勘查领域,一是出于对企业创始人和矿业发起人的信任,二是为了获得高回报,三是为了获得政府为鼓励勘查投资提供的税收优惠。总体上看个人投资者多数是理智的,其风险投资一般在其收入的5%左右,最多不超过10%。
高回报是刺激个人投资者投资地质勘查的关键因素。 二是加拿大对地质勘查的税收扶持政策。加拿大政府规定,投资者每投资100元到矿产勘查业,可以减免大约135元的所得税。由于加拿大是高税收的国家,这一政策极大刺激了矿产勘查投资。据估计,20世纪80年代,至少有40%的加拿大矿产勘查投资要归功于税收扶持政策。
这里包含三个要素:①投资决策主体的层次和结构;②由此决定的投资筹集与运用的方式;③投资领域内各类经济实体之间的关系,核心是投资主体行为。 多年来,地勘单位正是在投资体制上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投资主体模糊,造成了严重的投资损失。
到境外投资矿产勘查,是矿业 “走出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提高矿产勘查投资的成功率,在境外实现从矿产勘查到矿山建设生产的平稳过渡,取得产品分成,取得投资回报,首先要把好 “走出去”的第一关,即根据海外矿产勘查投资决策标准,确定投资项目。
从当前国外主要的资源大国来看,绝大多数国家实行的是市场经济体制而且矿产资源所有权都归国家所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矿产资源勘查可大致划分为公益性矿产调查、潜力评价和商业性矿产勘查两类。
有的地区投资条件稳定,但环保的门槛太高,如加拿大、澳大利亚;有的地区找矿潜力大,基础地质工作程度高,但市场化程度低,腐败现象严重,如俄罗斯和中亚五国。私初级勘查公司或初级勘查公司寻找风险勘查项目时要进行综合分析。关于矿产勘查投资决策的考量、投资矿种和地区的选择,请参见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