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矿产资源开采监督管理办法(2017修订)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开采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2、四)《淄博市矿产资源开采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81号)将第六条第三款中的“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对已取得采矿许可证的企业依法颁发煤炭生产许可证”修改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对已取得采矿许可证的煤矿企业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3、第五条 区县政府是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做好本行政区域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工作。市、区县煤炭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工作。发改、经信、公安、交通、环保、规划、城管、工商、质监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煤炭清洁利用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国土资源部关于健全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长效机制的...
1、为巩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成果,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遏制违法行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根据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就健全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长效机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严格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的监管 (一) 建立采矿权标识制度。
2、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内部会审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约束和激励机制。健全和落实案件查处责任制,地方可运用卫星遥感监测技术开展土地执法季度,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3、以及其他对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影响的矿种;影响大矿统一规划开采的小矿,一矿多开、大矿小开的矿区,小矿密集区,位于地质环境脆弱区范围内的矿区;开采方法和技术装备落后,资源利用水平低的矿山;生产规模长期达不到设计要求,管理水平低、存在安全隐患,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较差的矿山。
4、摸清企业底数,分类指导,分类监管,按照省、市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长效机制,强化基层监督管理,解决矿业开发中的问题,落实标本兼治之策。 根据全市打非治违统一部署,市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对各县、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关于全面启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
1、为了从根本上扭转这种被动局面,2005年8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决定从治乱、治散、治本三个方面对全国矿产资源开发活动进行全面整顿规范,资源开发整合成为整顿规范工作的三大重要任务之一。
2、在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的同时,及时研究部署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下发了3个紧急通知,国务院下发了28号文件。建立了九部委部际联系会议制度,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启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开展了督察和指导。各地普遍成立了领导和工作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
3、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及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整合的意见》,着力推进矿产资源整合。深入开展对重点矿区、重要矿种的专项整治。
4、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是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加强地质工作的重要一年,也是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的重要一年,做好2006年工作对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至关重要。 (1)加快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进度,进一步增强参与宏观调控的力度。
5、矿产资源管理方面采取的措施与取得的进展 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
6、●全面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治,整顿和规范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如何加强矿山企业监管,将矿山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1、加强矿山企业监管,将矿山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的方法如下:1 政策措施 一是依法明确职责,齐抓共管。
2、矿产开发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应当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保护资源,统一规划、综合治理,节约集约、绿色发展的原则,促进矿产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扰动。强化矿产开发源头管控。
3、因此,必须加强矿山环境管理工作,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开发之间的关系,并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矿山环境管理模式,以保护矿山环境。
4、各级政府和矿山企业要重视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加大矿山环境治理资金的投入力度。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矿山环境监督管理,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采矿权人对矿山环境治理的情况进行依法监督检查,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共同搞好矿山环境治理工作,改善矿区的生态环境。
5、培育替代资源:在矿产资源不足或已经枯竭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科技创新和技术发展来开发替代资源,以满足人们的需求。加强监管:加强矿产资源的监管和管理,加大对非法开采、盗采和偷排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矿产资源的合法权益。
开阳县国土资源局承担哪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
1、监管矿产资源开发、保护和地质环境,处理地质勘查纠纷。(10)管理测绘工作,包括基础测绘、地籍测绘和行政区域界线测绘。(11)征收相关规费,管理财政资金。(12)开展宣传、教育、科技推广和对外合作。(13)领导乡(镇)国土资源所,负责干部管理和绩效考核。
2、地籍管理科:负责地籍管理、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以及地籍信息系统建设和土地评估等工作。矿产开发管理科:编制矿产资源规划,监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矿权登记和转让,参与矿山安全生产。资源环境科:负责地质环境保护、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参与矿产资源储量管理,以及地质环境监督。
3、该局的核心职责包括土地和矿产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以及合理利用,确保这些宝贵资源得到科学的行政管理。其工作地点设在开阳县的开洲大道,占地约3300平方米,体现了其在区域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4、土地开发复垦中心(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作为股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开阳县国土资源局。其核心任务是实施对城镇(包括乡镇所在地)规划区内土地的全面管理,包括统一规划、征拨、开发、建设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