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公司新闻

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管(矿产资源勘查区)

发布时间:2024-07-10

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1、根据安字【20xx】7号《关于印发县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意见》文件精神,为认真组织开展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我局作实际,特制定本局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贵州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0〕5号)精神,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3、坚持与参建单位“联防联控、责任包保、专项治理、齐抓共管”。从现在开始,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20日至5月31日)。细化活动方案,明确“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制定本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时报送赣龙公司(龙厦建指)安质部。

4、【矿政执法监察】2010年3月,市政府印发了《焦作市开展打击非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焦政办〔2010〕86号)和《焦作市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和对非煤持证矿山进行集中治理整顿通告》,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市政府文件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打击非法采矿专项整治行动。共排查出非法采矿点439处,依法取缔非法采矿点439处。

5、要坚持依法行政,并运用经济手段,全面开展以煤炭开发为重点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整顿和规范行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1997修正)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和管理,促进自治区矿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2、第十条 矿山企业必须取得矿产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和劳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安全条件合格证》方能生产。第十一条 矿山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培训考核。

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8条“自治区实行矿产资源有偿开采制度,开采矿产资源应当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交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虽然开征了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但由于资源税费征收标准不合理并且也没有完全用到生态环保当中,造成资源环境补偿不到位。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的主要职责

1、负责全局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并对局属单位的运营活动进行监管。 管理国家下拨的地勘经费,负责分配和使用,并进行监督。 加强国内外地质勘查技术的交流合作,吸引外资参与内蒙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积极开拓国际地质勘查市场。

2、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的主要职责包括领导所属的地勘单位进行地质矿产的勘查和开发工作。他们的首要任务是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政策及发展规划,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服务,确保地质勘查工作的有效进行。此外,该局还负责改革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调整产业结构和人员配置。

3、负责全局国有资产的管理、使用和保值增值,对局属单位的工作和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国拨地勘费的管理、分配、使用及监督检查。加强国内外地质勘查技术合作,引进外资勘查开发内蒙古的矿产资源,努力开拓国外地质勘查市场。

完善矿产资源勘查机制的政策建议

还要通过立法,根据国家矿产资源规划,科学地设置探矿权,对发现有商业价值的矿产地的探矿权人,依法维护其继续勘查、探矿权转让、采矿权取得等权利。

健全完善地质找矿新机制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建立使市场在配置矿产资源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市场配置,企业主体,政府调控”的新机制。 明确“矿业”产业定位,实行勘查开发统一管理 一是明确矿业产业定位。

一是明确矿业产业定位。我国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探采分离体制,源于把矿产资源勘查划归第三产业,把矿产资源采选划归第二产业,这不符合市场规律,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