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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探放水管理制度(煤矿探放水安全规程)

发布时间:2024-07-17

煤矿井下探放水原则

1、法律分析:在受水害威胁的地区,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巷道掘进之前,必须采用钻探、物探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质条件。小煤矿可请地测技术人员或地质部门写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并提出安全防范措施,经县煤炭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掘进工作。

2、煤层内原则上不得探高压充水断层、含水层及陷落柱水。如确实需要,可先建防水闸墙并在闸墙外向内探水,或根据水压等情况,按前款的规定要求进行。?探放水钻孔的布置必须遵循以下原则:?探老空水,探水钻孔应成组布设,并在平面图上呈扇形。

3、探放水原则 1)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方针,还必须做到“有疑必停”的探放水原则。接近积水地区掘进或排放被淹井巷和积水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

4、法律分析: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管理法》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简述探放水工程设计的内容

探放水工程设计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针对不同水源的探放水设计:如老空积水、断层处水、陷落柱水以及采煤过程中遇到的异常涌水等,设计时要全面覆盖探水区域,并根据相关规程制定专项探水措施。

探放水设计探放水的设计内容是 面探放水主要是老空积水断层处水来陷落柱水,以及采煤过老窑积水涌水异常处钻孔布置一般,尽可能把探水区域全覆盖并根据规程规定制定,专项探水措。

探放水规定的主要内容 矿井探水要求:在矿井开采前,必须对可能遇到的水源进行准确探测,包括地表水、地下水等。 防水设施建立:根据探水结果,需在矿井内设置相应的防水设施,如防水墙、防水闸门等,确保矿井安全。

矿井探放水制度内容如下: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在有水害威胁的区域进行采掘工作,都要坚持超前钻探。矿井进行新采区开拓或掘进新工作面时,必须提前论证是否需要进行探放水,对需要进行探放水的要进行探放水设计。探放水设计要符合相关的要求,并经研究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探放水记录牌板,表格(探水地点、探眼方位、角度、深度、允掘距离、施钻人员、验收人等);钻孔布置图:钻孔布置平面示意图和钻孔剖面图。

地面防治水,挖沟排洪、河流改道、整铺河床、堵塞通道露头区裂缝、废弃钻孔。井下防治水,探放水、防隔煤柱留设、水闸门和水闸墙。疏干降压,堵水防渗,矿坑排水。煤矿企业必须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工程对照图上标出其井田位置,开采年限、积水情况。

什么是防治水三专两探一撤

第三条煤矿防治水“三专两探一撤”是指煤矿按要求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专门的探放水队伍、配齐专用的探放水设备,采用物探、钻探等方法进行探放水,且在遇到重大险情时必须立即停产撤人等工作的统称。第四条煤炭企业、煤矿必须落实防治水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防治水责任体系。

三专: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队伍。两探:煤巷或半煤巷施工作业时必须同时使用物探和钻探两种探放水手段,查清掘进工作面周围的水害隐患。一撤人:发现有透水征兆必须立即撤离现场作业人员,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分析原因,研究科学安全有效的治理措施。

“三专两探一撤”即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队伍;使用物探和钻探两种方法进行勘探,相互补充、相互验证;建立和落实极端天气或发现有透水征兆等重大险情停产撤人制度。

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必须满足工作需要,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探 放水作业合格证;防治水组织机构明确,管理层次清晰,职责分工明了,管理到位。专用探放水设备必须满足探放水作业需要,设备要专用,管理要到位,操作要熟练,保管要专人,维护要及时,设备使用措施要满足探放水作业需要。

井下探水钻机管理制度

钻机操作人员不准离开钻机,并做到“三看”、“二听”、“一及时”,即看给进压力和进尺速度、看水泵表指示情况、看管路及阀门接头情况;听机器运转声、听孔内震动声;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处理。严格执行钻具检查制度,合理使用钻杆,做好“四检查、三不下、两准备”。钻进中将质量好的钻杆放在下部。

施工人员自觉遵守矿方各种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的“三违”行为发生,若有违反,按矿方有关规定处理。下井人员必须熟悉避灾路线,防水、防瓦斯、煤尘爆炸避灾路线。下井人员必须穿好工作服、胶靴,佩带矿灯、自救器,按规定的路线上、下井。

加强我矿防治水工作培训工作。所有参与煤矿防治水工作的管理部门监管人员、后勤管理人员和探放水工作人员都必须加强培训,未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建立健全防治水管理制度,各类人员防治水安全责任制、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严格执行井下探放水规定。

为查明受采掘破坏影响的含水层与其他含水层或者地表水体等之间有无水力联系,可以结合抽(放)水进行连通(示踪)试验。 抽水前,应当对试验孔、观测孔及井上、井下有关的水文地质点,进行水位(压)、流量观测。必要时,可以另外施工专门钻孔测定大口径群孔的中心水位。

设备管理:钻机、水泵、操作台等由施工单位负责,严禁超负荷使用,否则进行事故追查处理。 各单位机长负责组织本单位钻机正常施工、文明生产、日常管理、钻机的移设、稳钻等事项。1钻机在井下闲置一个月以上的,必须升井维修保养。1使用和维修钻机时必须使用原厂配件,确保性能匹配。

钻前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措施1标准规范施工制度(1)准备阶段:在钻井工程准备阶段,施工单位要提高对钻前作业的重视度,可在施工前,与钻井公司做好交底工作,让施工人员实现了解钻机实际作业情况,做好与钻井操作人员的工作对接,安排施工节点,确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工作计划。

煤矿探放水三专两探一撤具体内容是什么?

1、在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透水征兆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出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的人员,并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并发出警报。地测部门应及时组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分析原因,制定科学安全有效的治理措施,排除隐患。

2、两探:煤巷或半煤巷施工作业时必须同时使用物探和钻探两种探放水手段,查清掘进工作面周围的水害隐患。一撤人:发现有透水征兆必须立即撤离现场作业人员,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分析原因,研究科学安全有效的治理措施。

3、“三专两探一撤”即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队伍;使用物探和钻探两种方法进行勘探,相互补充、相互验证;建立和落实极端天气或发现有透水征兆等重大险情停产撤人制度。

4、三专两探一撤指的是“三专两探一撤人”措施。三专: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队伍。两探:煤巷或半煤巷施工作业时必须同时使用物探和钻探两种探放水手段,查清掘进工作面周围的水害隐患。

5、对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和有重大水患威胁的矿井,必须认真落实“三专两探一撤人”措施: 三专: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队伍。 两探:煤巷或半煤巷施工作业时必须同时使用物探和钻探两种探放水手段,查清掘进工作面周围的水害隐患。

6、第三条 煤矿防治水“三专两探一撤”是指煤矿按要求配备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专门的探放水队伍、配齐专用的探放水设备,采用物探、钻探等方法进行探放水,且在遇到重大险情时必须立即停产撤人等工作的统称。第四条 煤炭企业、煤矿必须落实防治水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防治水责任体系。

煤矿探放水允掘审批制度

1、为了切实加强煤矿探放水工作,真正做到有掘必探,防止水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允掘制度:对于采掘工作面受水害影响的矿井,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

2、探放水是包括探水和放水的总称。矿井探放水制度:在有水害威胁的区域进行采掘工作,都要坚持超前钻探。矿井进行新采区开拓或掘进新工作面时,必须提前论证是否需要进行探放水,对需要进行探放水的要进行探放水设计。探放水设计要符合相关的要求,并经研究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3、探放水是指包括探水和放水的总称。探水是指采矿过程中用超前勘探方法,查明采掘工作面顶底板、侧帮和前方等水体的具体空间位置和状况等,其目的是为有效地防治矿井水做好必要的准备。放水是指为了预防水害事故,在探明情况后采取钻孔等安全方法将水体放出。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4、探放水通知单和允许掘进通知单应由煤矿总工程师签发。探放水通知单和允许掘进通知单应由煤矿总工程师签发。探放水通知单,由防治水科下发给探放水队,探放水队接到通知单后,要在通知单指定位置按照探放水设计进行探放水作业。

5、探放水原则 1)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字方针,还必须做到“有疑必停”的探放水原则。接近积水地区掘进或排放被淹井巷和积水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