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矿产储量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矿产储量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矿产资源,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其有关法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本省区域内从事矿产资源管理、勘查及开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 矿产资源勘查及储量管理第九条 勘查矿产资源,实行统一的区块登记管理制度。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勘查矿产资源,应当依法向省矿产资源主管部门申请登记,领取勘查许可证,取得探矿权。必须向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申请登记的,由省矿产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探矿权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省矿产资源主管部门汇交地质勘查报告和其他有价值的勘查资料。勘查成果必须由具有评估资格的专门机构进行评估。”删去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改为第二十条,修改为:“矿产储量由省矿产资源主管部门登记和统计。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和保护,促进我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管辖的陆域和海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保护及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促进我省矿业发展,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原则,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和保护,促进我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管辖的陆域和海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保护及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2012年,调研组先后在赴西藏、河南、海南开展地质找矿新机制实施情况调研的同时,对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如何协调发展进行了专题调研。
海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的前身为创建于1981年的海口市地下水监测站。1991年,经原地质矿产部批准,正式成立海南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隶属海南省地质矿产局。2003年3月20日,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将其调整为正处级。2007年底定位于隶属于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的行政事业单位。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
第十九条第二款修改为:“探矿权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省矿产资源主管部门汇交地质勘查报告和其他有价值的勘查资料。勘查成果必须由具有评估资格的专门机构进行评估。”删去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改为第二十条,修改为:“矿产储量由省矿产资源主管部门登记和统计。
十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二条:“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按照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原则编制建筑用砂石土和其他矿种的采矿权设置方案,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出让建筑用砂石土采矿权应当符合全省建筑用砂石土采矿权设置方案。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和保护,促进我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管辖的陆域和海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保护及监督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是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海南什么地方有金矿
海南省位于中国南海,是一片受到热带气候影响的区域。根据地质勘探和实践经验,海南省境内有着广阔的矿产资源,其中包括金矿。目前,海南省金矿主要分布在三亚市、文昌市、澄迈县等地。据相关资料显示,这些地方的金矿储量较大,有着较高的开采价值。
海南省,位于中国南海之滨,享受热带气候的恩赐。 该省区地质条件优越,已确认存在丰富的金矿资源。 金矿主要集中于三亚市、文昌市、澄迈县等区域,这些地点的矿藏已被证实储量可观,开发潜力巨大。
保亭县的金矿主要集中于加茂镇地区。 在加茂镇,共有四个金矿,分别是纤冲金矿。 尽管这些金矿规模不大,储量有限,品位也不高, 它们却是加茂镇地区较为显著的矿产资源。
海南省乐东县抱伦金矿床位于海南岛西南部乐东县城(抱伦镇)NW235°方向19km处,即位于国营抱伦农场的西北边部,行政区划属于乐东县千家镇管辖。矿区面积约12km2,北自望楼河北岸,南至重烂岭,东起三疗村西300m,西至408 高地。